保險有沒有買對差很多,理賠金能差10倍以上。
保險有沒有買對差多少?答案可能遠超過你想像。Patty原在殯葬業擔任禮儀師的工作,在一次檢視家中開銷後,發現自己保障嚴重不足,萬一罹癌理賠不到20萬元;重新幫自己規劃醫療、癌症險保障,沒想到健檢發現自己罹癌一期,5年多下來,累計保險理賠超過300萬元。
「某次檢視自己保單後,發現長輩幫我買的保單只有終身醫療、終身癌症及意外,罹癌賠不到20萬,但年繳卻要3萬多保費,趕快幫自己加買,沒想到半年後我罹癌,光罹癌的一次金就拿了160萬,再加上癌症住院的手術、住院理賠,5年來總金額賠超過300萬。有沒有保對險真的很重要。」曾是殯葬業的禮儀師、現在也踏入保險業的Patty認真的說。
Patty說,還是禮儀師時,有陣子請育嬰假在家,常思考家中有哪些開銷可以節省,上網找資料時發現保費是每年家中大筆支出之一,檢視自己及小孩的保單,才發現自己的保障極度不足,重新幫自己及小孩規劃保單。
她解釋,原先長輩只幫自己買終身醫療、意外險及終身癌症險,但保額都是最基本的單位,年繳卻要3萬保費,萬一罹癌,一次金給付不到20萬元。仔細上網研究後,Patty決定,要增加重大傷病及癌症險的保障,她在原有的保單下多買實支實付醫療險、100萬的重大傷病險、6單位的癌症險(每單位理賠10萬元),再加買另家保險公司的失能險及實支實付,新增加保單保費年繳大約3萬元,但罹癌一次金的給付卻提高8倍。
沒想到半年後一次健康檢查,意外發現自己罹患甲狀腺癌一期,符合重大傷病卡發卡的標準、理賠保額100萬,再加上癌症險60萬的理賠金,一次性給付理賠金就有160萬。「當時孩子才2歲,我腦袋只想著我要陪她長大,還好有這160萬,心已經先安了一半。」Patty說。
後續的手術、住院、回診追蹤等,也都靠實支實付醫療險及癌症險中的手術、門診理賠金,從2017年到現在,累積拿到的理賠金已經賠超過300萬元,遠遠超過總繳保費。

癌症轉為精準、時間漫長的治療,癌症險的保額百萬以上才夠。
癌症一直是國人健康的頭號殺手,治療方式也轉為精準治療,費用昂貴、時間漫長,若手邊先有一筆百萬保額的抗癌金,在治療的路上一定相對安心。若預算足夠的族群,能買重大傷病及癌症險,預算不足則考慮重大傷病及產險公司推出的癌症險。
國健署近期公布109年(西元2020年)癌症登記報告,新發生癌症相較於108年(西元2019年)增加725人,癌症時鐘再快1秒,當中大腸癌連續蟬聯15年罹癌榜首。因為醫學進步,罹癌已非絕症,現代醫學反而轉成精準治療,但費用高昂,抗癌路上若有張好保單陪伴,至少能安心治病,不需要擔心無法工作、收入中斷的風險。
目前能針對癌症提供一次性給付的保單包含了重大傷病及癌症險,重大傷病的理賠標準是拿到重大傷病卡就理賠,但通常需一期癌症以上,一次性給付全部保額後,該張保單就解約。
癌症險則屬於療程式,確定罹癌後,依據癌症的初期、輕度、重度三者,先領一筆初次罹癌的理賠金,之後若需要手術、門診化療、住院等,則癌症險中會有包含手術費、住院日額等,再依收據申請理賠。
值得留意的是,因為罹癌率太高,現在市面上多數保險公司將癌症分等級理賠,初期、輕度癌症,理賠為保額的10%至20%間,以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為例,初期、輕度癌症每一單位理賠15,000元,但重度癌症每一單位則理賠10萬元。
預算最足夠的買法,是用重大傷病險搭配癌症險,先拿到一筆理賠金,之後的治療能用癌症險中的手術、住院、門診化療去理賠。如果預算不足、又想先拿到一筆理賠,能先考慮重大傷病險,或找產險公司的癌症險保單,例如法國巴黎產險推出的守護防癌健康保險,保單架構比較特別,雖然是癌症險,但類似重大傷病,罹癌給一筆理賠金,能讓保戶安心治療、抗癌。
重大傷病險Best保單

癌症險Best保單

因為罹癌率年年升高,癌症險也一直是大家投保醫療險的標準配備。專家提醒,投保時一定要誠實告知,若核保後2年內罹患癌症申請理賠,保險公司有權能調閱保戶5年內病例。再者也要挑選保證續保的保單,避免中途保險公司停售保單、或因其他因素不續保,屆時保戶只能自己承擔罹癌治療費用。
國內罹癌率在過去40年間節節上升,保險公司的癌症險是所有醫療險中損率最高的,為防止保戶帶病投保,核保後2年內申請癌症險理賠的保戶,經常都會被要求調取5年病歷。專家表示,投保癌症險一定要做到誠實告知,且最好找有保證續保的保單。
禮儀師Patty就表示,自己在投保後半年內發現罹患一期癌症,當時保險公司懷疑自己曾有過往病史、隱匿病情,調閱自己在各大醫院、診所5年內的就醫紀錄,「他們查得非常詳盡,甚至保險理賠金延遲給付,還多賠了我2萬多元的滯納金,就是想確定我有沒有誠實告知。」Patty強調。
專家指出,當保戶申請理賠後,保險公司原則上可以從保戶的健保資料查詢看診次數,有初步的判斷,例如在某家醫院的長期就診次數,經過判斷,有需要進一步調閱病歷的需要,就會請保戶填寫調閱病歷同意書,去調查更久之前的病歷紀錄。
Patty指出,若查到保戶沒有誠實告知,依據《保險法》第64條,保險公司會發出存證信函通知保戶保單解約,且依法能不退還保費。
再者,療程型的癌症險(領取一次理賠後,癌症保單持續有提供門診、住院理賠),要選擇有保證續保的保單。若是保單沒有保證續保的條款,隔年保險公司能解約、不續保,並沒有違法,屆時若保戶已經是病體,也不會有保險公司願意核保,接下來就沒有癌症險的保障,保戶只能自己承擔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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